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開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年”活動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4〕27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引,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省局2014年職業衛生重點工作安排,以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為主線,堅持“廣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原則,強化職業衛生監督執法,落實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維護勞動者健康權益。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活動,強化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工作,嚴厲查處各類職業衛生違法違規行為,促進用人單位加強職業衛生管理,落實職業病防治各項措施,改善工作場所環境和條件,全面達到職業衛生基礎建設各項要求。本次活動應至少覆蓋重點行業領域80%的用人單位,以及其他行業領域50%的用人單位。
三、范圍和內容
(一)工作范圍
省內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突出非煤礦山、?;?、建材、輕工、隧道施工、金屬冶煉、鑄造、電鍍、蓄電池等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行業領域,以及其他曾經發生過職業病危害事件的行業領域。
(二)主要內容
1. 是否建立健全職業衛生責任制和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是否按照省局《關于印發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檔案等相關檔案樣式的通知》(遼安監安健〔2013〕84號)要求建立職業衛生檔案;
2. 是否如實、及時對職業病危害項目進行申報或變更申報;
3. 2012年6月1日后新上的建設項目是否依法履行職業衛生“三同時”手續;
4. 職業病危害嚴重行業的用人單位是否按照省局《關于進一步規范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工作的通知》(遼安監安健〔2013〕205號)要求開展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5. 是否委托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
6. 工作場所是否設置防塵、防毒、防噪、防輻射等職業病防護設施,是否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 158-2003)規定在職業病危害嚴重崗位設置警示標識;
7. 是否按照《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標準》為勞動者,包括勞務派遣工提供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
8. 是否按規定組織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是否按照規定的內容要求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四、方式和步驟
(一)檢查方式
本次活動采取市、縣級安全生產監管局全面排查,省局抽查的方式進行。在排查和抽查過程中堅持明查和暗訪相結合,以暗訪為主,采取“四不兩直”暗查暗訪的形式進行,重在發現問題、掌握實情,重在督促指導、落實整改措施。
(二)時間安排
“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年”活動自2014年4月開始,至2014年年底結束,共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制定實施計劃階段。2014年4月,各地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具體監督檢查實施計劃,明確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的檢查范圍,確定檢查用人單位的數量。
第二階段,監督檢查階段。2014年5月-10月。各地按照實施計劃開展監督檢查;省局組織對各地開展監督檢查情況進行抽查,每個市和綏中、昌圖縣各抽取5家職業病危害嚴重的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并將抽查結果向各地人民政府通報。
第三階段,總結查補階段。2014年11月-12月。各地對本地區開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年”活動情況進行總結,并按照“廣覆蓋”的原則,對照省局年初確定的各地區應完成職業衛生基礎建設的用人單位數量的目標,及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治理目標,查漏補缺,力爭監管不留死角。
五、組織保障
為確?;顒尤〉贸尚?,省局成立“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年”活動領導小組,省安全生產技術中心負責提供技術支持。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安瑞霓 省安全生產監管局副局長
成 員:史學義 省安全生產監管局監管一處處長
涂 敏 省安全生產監管局監管二處監察專員
牛勝軍 省安全生產監管局監管三處副處長
劉 芳 省安全生產監管局監管四處處長
劉 建 省安全生產監管局職安處處長
曹德仁 省安全生產監管局執法局局長
康愛軍 省安全生產技術中心主任
監督執法工作由職業安全健康監管處和執法局配合完成;相關業務處室負責在標準化創建工作中對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有關內容進行核查,包括履行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手續、開展職業病危害評價與檢測、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職業健康檢查等;相關業務處室在安全許可、建設項目審查中應督促用人單位履行上述職業病防治義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各地要成立活動領導機構,確定負責部門和人員,將監督執法工作任務逐級分解,按照既定的時間步驟穩步推進。各市、綏中、昌圖縣安全生產監管局應于2014年5月5日前將本地區開展活動實施計劃報省局職業安全健康監管處。
(二)統籌兼顧,協調配合。各地要把開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年活動與職業衛生監管其他工作結合起來,緊緊圍繞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行業領域,統籌監督執法與職業衛生基礎建設活動、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職業病危害評價報告審查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做到相互促進、協調推進。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充分利用安全生產綜合監管的優勢,將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統一部署、統一推進,建立信息共享、互通機制,各相關業務處室在監督執法過程中發現用人單位存在職業衛生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應及時向職業衛生監管處室通報,形成監管合力。
(三)嚴格檢查,強化執法。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在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給予警告、罰款、責令停止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等行政處罰;問題嚴重的,要依法提請地方政府予以關閉;對查出的問題,要逐條提出整改措施、明確時限要求,確保整改到位。
(四)擴大宣傳,加強引導。利用《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和“安全生產月”活動,大力宣傳“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年”活動目標、任務和要求,提高各地區開展活動的積極性、主動性。要堅持正面宣傳為主,同時也要對檢查中發現的一些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曝光,為活動的開展創造良好氛圍。
(五)認真總結,按時上報。各地要按照本方案時間安排,在活動過程中和結束后進行認真總結,做好監督執法信息的匯總和分析,自下而上,逐級上報。各市、綏中、昌圖縣安全生產監管局應分別于2014年7月5日和9月5日將階段性情況匯總表(附表1),于11月25日前將活動開展情況總結報告連同附表2報送省局職業安全健康監管處。